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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成就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这样一来,互联网就转换成无需中介和中枢的分散化结构,每个人都可以收回自己的隐私控制权。编纂《民法典》是要根据新的正义理念和秩序原理来改造社会,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一定程度的理性设计,旨在限制公权、保护私权、提高可预测性、降低交易成本。
其次,法律的制定应该经过民主程序,尽量充分反映进行公共选择的多数意见,这样执行法律之际的阻力就会大大减少。对于法治建设,繁荣的法学首先可以发挥以空间换时间的作用。要有效地制约裁量权,就必须在行政活动中强调程序公正原则,以便通过根据程序进行的外部规制和行政自我规制在政府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因此,在现代法治国家本来比较单纯明快的那种限制公权力的制度安排,在风险社会很可能被相对化,在很大程度上被转变成通过风险的概率计算对自由与安全的关系进行调整和讨价还价的作业。不过,如何落实法治,尤其是如何将法治的理念贯彻到治理的方方面面,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还会面临不少困难。
从这一点上来看,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地方出现的硬隔离、入户消杀等做法是不符合程序公正要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经达成共识的基本命题。在一体建设中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这个主体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没有法治政府,行政权干预司法,公正司法就没有保障。《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为主体框架,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是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重点任务。
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我们必须将法治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高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系统中突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个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科学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此,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以高质量法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等。这表明,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既要将三者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又要把握重点,牢牢抓住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这两个关键。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的系统观念科学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阐明了这一工作布局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旨在解决法治建设中不协调不平衡、各自为政、争权诿责等问题,增强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我们从全局上、整体上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有效方法。
只有执政党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成为现实,整个国家才能依法运转、有效治理例如,总结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经验,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营商环境大幅优化。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依靠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进行周密安排。修改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使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来源:《人民日报》2022年11月18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行重点安排。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解决特定民事争议方面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等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两次修改行政处罚法,将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的相关改革成果及时体现到立法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列为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不断与时俱进、更加科学完备,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锐意进取,奋力推进一系列依法行政的变革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有力推动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力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出发,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前瞻部署。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施工图。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着力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
新时代,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都包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例如,加快放管服改革,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入专题: 法治政府
我们必须全面落实这一规划,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有机贯通起来,把法律制度、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等各个法治要素整合起来,真正使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机融合、运行顺畅起来,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实践中全面展开、有效落实,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系统性功能。只有执政党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成为现实,整个国家才能依法运转、有效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我们必须将法治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高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科学论断,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地位,也明确了法治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强战略谋划。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